近日,吉安县法院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采用“现场勘验+先行调解”模式,成功调处了因工程量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新时代法官履职尽责、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
该案起因于被告某装饰公司承接某科技公司室内精装工程后,将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原告胡某,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期间,胡某根据被告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承担了合同约定之外的增量劳务作业。后因双方对增量部分的工程量及价款存在分歧,胡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并未简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而是根据双方调解意愿,从“时间成本”与“经济代价”角度释明利弊,促成双方以“现场勘验+行业评估”方式替代鉴定,高效确认增量工程内容并估算价款。
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赴工地现场,邀请多名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从业人员参与评估,通过实地测量、协同核对与协商,最终促成当事人就增量工程价款达成一致,圆满化解纠纷,节约了诉讼成本,提升了审判效率。
近年来,吉安县法院通过尽职调查与先行调解,探索出一条高效厘清案件事实、实质化解争议的新路径,不仅确保了公平正义,也显著提升了审判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吉安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实质解纷”工作理念,不断探索符合审判规律、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实质解纷机制,努力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方式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