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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务调查取证 > 竞争情报工作两大观点比较
 
竞争情报工作两大观点比较
 
“信息说”观点认为,但凡与竞争对手有关的信息,甚至是与处于竞争中的市场有关的信息,都是竞争情报。这种看法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事实上所有这些信息在特定的条件下的确均可“成为”竞争情报;
“职能说”观点认为,竞争情报是处于竞争中的企业所应具备的及时获得竞争对手和竞争环境情况以辅助决策的职能。持这种观点的企业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竞争情报工作的机制和机构,加强情报意识教育培训,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来设法满足企业决策的情报需求。
不同的观点决定了不同的竞争情报工作方法。
持信息说的企业非常关注竞争对手及市场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关注网络信息的监测和整序,重视企业信息管理平台的构建。这促使一些企业购进了各种各样的竞争情报管理系统软件。
而持职能说的企业则开始建立相应的竞争情报工作岗位和机构,尝试建立情报搜集、报告和奖励制度。或者加大竞争情报意识培训力度,将之上升为全员竞争情报教育。也有一些企业试图求助于或明或暗的调查公司、侦探公司,做起了商业间谍的事情。
认识的差异和手段的不同,致使企业在导入竞争情报工作时,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步骤和流程。有的企业是以购买竞争情报软件系统开始的,先购进网络信息化的竞争情报工作平台,然后依据平台的功能来架构企业的竞争情报工作流程和秩序。另一种导入方式就是先进行情报意识和知识培训,然后结合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需求分析,率先在最需要的方面或部门开展竞争情报工作,然后再进行普及推广。这种情况也催生了构思竞争情报系统的不同模式:
1、在原有的业务系统或办公系统上嫁接或嵌入竞争情报处理模块,如广东移动。
2、在企业网站或企业门户上开发竞争情报功能,包括订购一定数量的搜索服务。
3、对企业的业务系统,如营销信息系统、ERP、CRM等进行升级,要求开发商对原有功能进行加强或少许修改,使之能够满足竞争情报收集与处理的要求。因为不少厂商的财务、营销、知识管理系统都具备一定的情报收集、分析和整理功能,特别是对于结构化数据的分析和数据挖掘等商业智能模块。
4、有的企业认为目前市场上的竞争情报软件所能提供的功能仅仅是网络信息搜集,情报分析功能还是需要由专人来做,因此把重点放在决策信息机制重组和情报技术培训上。宁肯先建立情报报告和奖励制度,也不先购买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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