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06-7386
021-50681768


首页     关于我们     企业业务     个人业务     委托向导     保密协议     经典案例     侦探新闻     联系我们  
 
企业业务
企业竞争对手调查
商业欺诈调查
诉讼取证与资产追踪
企业内部人员安全监控
知识产权调查
背景调查业务
违反竞业禁止调查
个人业务
婚前背景调查
婚姻挽回协助
婚姻忠诚度调查
分手大师业务
人员行踪协查
专业寻人找人
疑难杂症咨询
应收账款催讨
 
当前位置:首页 > 侦探新闻 > 奥智带您正确认识私家侦探
 
奥智带您正确认识私家侦探
 
其实大部分人对私家侦探还是不了解的,往往认为这一职业非常神秘亦或者对私家侦探存在着偏见,所以新华有必要带你正确认识私家侦探。
一、2017年私家侦探现状。
从1992年国内第一家私家侦探机构成立到之后公安部的叫停,依然没有阻止私家侦探的发展,近20年来中国已有调查类企业组织或机构数万多家,从业人员数十万,遍及上海、上海、成都、沈阳、武汉、广州、厦门、深圳等大城市。因为受法律的限制私家侦探逐渐分为两个类型,一种是“简单粗暴”的帮助委托人查询各类信息,对于委托人的目的他们并不在乎,这种类型涉嫌出售个人信息因此其中存在的骗子居多。另一种类型是相对正规的,这种类型的私家侦探主要帮助委托人解决实际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给客户一些信息,而且调查手段规范化。但是这两种类型的私家侦探都是没有营业执照的。
二、私家侦探的存在的两个问题。 
1、侦查权之争:侦查权只属于国家,私家侦探不得享有。私人侦探虽无侦查权,但不证明他们不可以进行“调查”,这种调查带有私力自救性质。由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的举证包括委托调查。2013年实施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里的“视听资料”没有排除来自当事人委托的私人调查。但对于有些证据,民事诉讼法则只限于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而根据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上述“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等等。该司法解释还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随着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有的证据通过一般的方法难以获得,这就刺激了专业化的私家侦探出现。
2、侵犯他人隐私之争:私家侦探跟踪、偷拍之类的行为很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私家侦探只要不实施搜查、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措施即可也不能侵入他人私密空间进行取证。隐私权不能成为揭露违法犯罪的挡箭牌。私家侦探可能发现被调查者不为人知的私事,前提是这些私事足以影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反对者还认为,私家侦探获取证据的手段不合法,其证据证明力不足;由于处于灰色地带,缺乏相应的规范,势必带来不诚信乃至多种纠纷甚至违法犯罪。支持者则认为,“存在就是合理”。看待一个行业首先应当看这个行业是不是适应社会的需求,而不能只看这个行业里的少数负面的东西。
私家侦探可能存在侵犯隐私和商业秘密等风险,但这不是这个行业独有的问题。相反,逐步承认其市场主体地位,反而更有利于本就存在的私家侦探业的健康发展,并补充公共执法资源的不足,因此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比一味限制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Copyright ©2004-2017 上海奥智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内容: *
称呼: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