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06-7386
021-50681768


首页     关于我们     企业业务     个人业务     委托向导     保密协议     经典案例     侦探新闻     联系我们  
 
企业业务
企业竞争对手调查
商业欺诈调查
诉讼取证与资产追踪
企业内部人员安全监控
知识产权调查
背景调查业务
违反竞业禁止调查
个人业务
婚前背景调查
婚姻挽回协助
婚姻忠诚度调查
分手大师业务
人员行踪协查
专业寻人找人
疑难杂症咨询
应收账款催讨
 
当前位置:首页 > 侦探新闻 > 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同时,依法公开个人信息
 
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同时,依法公开个人信息
 

上海私家侦探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的各种权利,又出现了知情权、选择权、公开化等新的要求。在美国无论是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及金融机构的银行和普通公民,都要把自己的有关信息,包括部分相对秘密的信息向信用服务机构公开,并实行有限披露,以供他人出于合理目的进行查询。个人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涉及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则要分别情况区别对待。一个人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如果出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获取和传播,就不应视为侵犯隐私权。美国在有关尊重、保护和侵犯隐私权问题上,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任何公民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经司法部门裁定、判决的不法行为均可进行有限传播,向社会提供知悉负面信息的方便。
维护人格尊严原则。新闻报刊、单位领导对某公民或下属一些不良行为或不法行为的揭露、批评、教育等不应被视为对其隐私权的侵犯,但应以不伤害他人人格尊严为条件。
利益平衡原则。公民个人受利益驱使,主动提供或授权使用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是合理的。公民个人在获取某种利益或寻求某种帮助时,对方要求提供某些个人的信息,被有限合理使用,不应视为侵犯隐私权。一般公民的桃色新闻作为隐私权不能披露,但报刊披露一位官员或政治要人过去或现在的桃色事件,不能视为对其隐私权的侵犯,这是个人和社会及他人交换利益的需要。

 

 
Copyright ©2004-2017 上海奥智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内容: *
称呼: *
电话: *